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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6)103号 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局、平原示范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和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两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郑州“6?25”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新政办明电〔2016〕303号”,决定从2016年6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消除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存在的隐患,提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

各单位要组织详细排查辖区内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涉及硝酸铵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

要督促硝酸铵及涉及硝酸铵的复混肥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操作、分析、检修规程,严防生产、检修过程中出现超温或原料、成品中杂质超标;对所有硝酸铵储存场所开展定量风险评估,核定储存量及周边安全距离,储存场所必须阴凉、通风、远离火种,严禁将硝酸铵与易(可)燃物、还原剂、酸类、活性金属粉末混存。

(二)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安全整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近年来各级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环节整治。一是加快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关闭工作,督促自动化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不彻底的企业进行整改。二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函〔2015〕89号)要求,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档案;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要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四是指导企业开展新开发的化工工艺反应风险评估,严禁采用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及未经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化工工艺从事生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要求,切实加强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五是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69号)要求,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

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化工、医药企业进行安全评价,

(四)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整治

从初步查明的情况看,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是一起由于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此,各单位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动火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内容:未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未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可燃气体定量分析,或分析时间无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未在特殊作业前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未指派熟悉生产工艺、现场设备设施,具备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未在特殊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拆移的安全设施安全使用功能、撤离作业工具、清理作业现场杂物并签字验收以及未落实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等。

(五)开展夏季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针对夏季高温、雷雨等极端天气的季节特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大胆行政,严格监管。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缺位,不乱作为,依法办事,依法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做好消防工作。

(六)开展夏季“三防”安全专项整治

夏季气温高,雷雨天气多,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要着重做好夏季危化品“防雨、防雷、防高温”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工作,按规定进行防雷检测;加强沿河、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防汛,确保防汛物资器材的充足完备;根据夏季高温特点,做好高温防护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和储存设施降温设施完好;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业防暑降温工作,减少或调整露天作业时间和时段,工作场所配备防暑药物和清凉饮料。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务求实效长效。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15年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于11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市局监管三科。

 

                     2016年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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