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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6〕137号关于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安监局、平原示范区发改局,有关企业: 

2016年7月29日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意见》(豫安监管办〔2016〕120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安全监管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意见》

    

    新安监管(2016)137号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docx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9日

联系人:常艳东   联系电话:1509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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