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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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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6〕188号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安监机构: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74号)转发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职业卫生大检查是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防范和遏制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在特殊的时段用特殊的手段,多措并举,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二、认真开展大检查。各地根据本地确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行业领域,按照省局制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和步骤,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特别是针对冬季职业病防治特点,重点突出用人单位通风排毒措施落实的检查,防止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和有机溶剂中毒。

三、及时信息上报。大检查期间,2017年1月、2月、3月、4月的7日前请将《职业病危害大检查信息统计表》加盖公章传真至市局职业健康科。

 

附件: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doc

大检查附表.doc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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