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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委办〔2017〕81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二督导组和省政府安委会第七督导组及明查暗访组将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时间安排

1.国务院安委会第12综合督导组将于10月27日至28日检查我市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省政府安委会第7综合督导组及明查暗访组将于10月16日进驻我市开展工作,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二、工作方式和内容

督导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法,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国务院安委会检查内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部署情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省政府安委会检查内容:按照新安委【2017】21号文件要求准备。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要把迎接督导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十九大期间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部署,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迎检工作的关系,以迎检促工作落实。

2.认真准备。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材料齐全、迎检企业准备到位,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资料和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要完整。

3.按时上报。各地各部门于10月21日前将汇报材料、工作台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报送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111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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