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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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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委办〔2017〕21号关于收听收看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宣讲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自2017年2月中旬起,组织15个宣讲组,赴全国各省级单位开展《意见》宣讲。国务院安委办第11宣讲组,将于3月3日(星期五)赴河南省进行宣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3日(星期五)上午9时。

二、地点:市分会场设在市安监局三楼会议室(平原路331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未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在市分会场参会,其他各县(市、区)分会场组织相应单位参会。

四、有关要求: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3月2日下午16时前报送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参加《意见》宣讲会议单位名单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联系电话(传真):3051673

电子邮箱:xxajxt@126.com

 

 

 

 

 

 


                        

附件:

 

参加《意见》宣讲会议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委、市外侨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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