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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管〔2017〕105号2017年上半年新乡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局,高新区、平原示范区安全监管机构:

2017年上半年,在省安监局的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新乡市安监局在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方面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2017年新乡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指示精神,顺利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及各县(市)区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事故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培训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399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578人,特种作业人员2768人。328日,省局组织了全省冶金等工贸安全监管人员培训会,我市参加培训15人。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各县(市)区相继组织了相关业务培训7次,培训人数387人。其中平原示范区6月13、14日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45家企业、117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4月5日,红旗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通知》,加大了辖区内培训工作力度;新乡县组织了辖区内的大召营、古固寨、朗公庙等8个乡镇的安全工作站人员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了基层执法力量的业务技能和水平。在2017年6月23日省局召开的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得到了省局的肯定。

(三)执法检查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安监部门在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17人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713份,整改隐患1323处,下达整改限期指令书289份。其中卫辉市紧紧围绕“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的工作理念,稳步推进执法服务工作,上半年进行行政处罚7次,处罚金额人民币9万元,是全市唯一进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事前处罚的单位;牧野区安委会印发《牧野区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检查组68个,检查企业741家,结合环保攻坚整治,取缔关闭“小散乱污”企业126家;新乡经开区扎实开展工作,尽职履责,先后对辖区内的新乡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新乡市景弘印染有限公司做出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理措施。

(四)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金属冶炼企业整治情况

2017年2月1日,市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水泥生产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调查会,原阳县、新乡县、卫辉市等9个县(市)区安监部门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全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涉及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企业78家。5月10日至6月底,市局先后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县(市)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抽查企业17家,其中新乡县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辖区金属冶炼企业台账,对多数企业的监管方法得当,要求严格,监管基础较好;延津县辖区内的河南金太阳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范、资料齐全、现场安全管理到位、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位于全市前列;原阳县安监局高度重视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达标创建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7年6月21日市局印发了《新乡市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整治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再接再厉,在上阶段排查整治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使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涉氨制冷企业验收情况

按照市安委办转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普查掌握本辖区涉氨制冷企业基本信息,建立档案,确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两类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完善监管台账,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做到每一家涉氨制冷企业都要明确一个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负责验收,做到"一企一验收表",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7月31日前上报专项治理验收表、汇总表及工作总结。截至目前,未接到各县市区关于涉氨制冷企业验收相关汇报总结和验收表,请各单位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3.粉尘作业场所整治情况

按照《新乡市工贸行业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新安监管〔201751号)文件要求,我市各县(市)区展开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全面彻底的排查摸底,认真填写了《粉尘作业场所基础情况统计表》,做到了“一地一册、一企一档”从源头上摸清粉尘企业的基本情况,截止目前除牧野区、辉县市外各县(市)区共排查上报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98家,主要是集中在木粉、面粉、纤维粉尘和金属粉尘,企业分布散、远。

4、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整治情况

2017年4月6日,市局转发了《河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 要求各县(市)区建立辖区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台账、隐患台账。全市共统计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237处,绝大多数都建立了相关台账,在市局的督导检查中,原阳县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聘请专家对辖区内的受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了广泛的辨识、确认制订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2017年6月30日,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进入夏季以后,高温、高湿、灾害性天气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加大。特别是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的特点,认清有限空间作业危险特性,对辖区内及所属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排查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和培训,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杜绝类似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五)基础台账建立情况

按照《新乡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应建立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行业以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台账。在市局的督查检查和工作中,获嘉县登记建档企业187家,分门别类,一企一档,登记内容详实、准确,资料管理规范;新乡县对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粉尘涉爆作业场所专门建立了隐患台账,同时建立了电子档案,并实时更新,对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采取了动态管理。

(六)标准化创建情况

依据省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37号)要求,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冶金等工贸行业75%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要按照三级标准化标准有效运行。2017年我市工贸行业应完成标准化创建目标任务数321家,截至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数量241家,今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共达标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71家(详见附件),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总数比例为56%。

2017年度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工作思路和方法,达标创建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势头。其中原阳县、获嘉县、经开区、红旗区、延津县、平原新区达标创建工作保持前列。

纵观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成效显著,但发展不够平衡,创建的企业总量不足,达标质量有待提高,与年度工作任务相比,下步创建工作仍十分艰巨。望各县(市)区进一步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有效推进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县(市)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17年上半年,市局共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规模以上企业数据汇报、水泥生产企业调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统计、粉尘企业检查总结、培训工作总结、标准化推进工作阶段汇报、上半年工作总结等工作8次,有的对上级要求资料迟报、漏报,甚至不报,至今仍然存在历史欠账现象。

二是个别单位工作组织程度不高。有的单位工作部署棚架,工作推进弱化,工作态度松懈,甚至存在没有科室、部门及人员与上级进行工作衔接现象。

三是基础工作薄弱。少数县(市)区至今还没有建立基础信息台账,部分单位对工贸行业重点关注的“两企业两场所”为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的信息台账和隐患清单,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人员岗位履职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部工作

各县(市)区要以市委、市政府正在开展的“敢转争”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严格要求、尽职履责,确保我市工贸行业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17﹞12号)、《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精神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52号)、《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要求切实做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53号)、《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职和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84号)等文件要求,并扎实做好检查工作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的总体部署,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安委办函〔201622号)要求,积极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要按照《河南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防范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是要提升执法效率。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率,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检查促进安全生产,采取有效方法,增加非事故行政处罚数量,增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附件:2017年度上半年各县(市)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进度表

 


              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件:

 

2017年度上半年各县(市)区冶金等工贸行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进度表


 规模以上企业总数

2017年应完成比例

2017年目标任务数量

截至目前完成数量

上半年完成总数量

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比例

截止目前小微达标总数

牧野区

45

75%

34

27

15

60%


经开区

14

75%

11

10

1

71%


原阳县

18

75%

14

18

8

100%

21

凤泉区

28

75%

21

17

6

61%


红旗区

15

75%

11

10

0

67%


延津县

13

75%

10

8

2

62%


获嘉县

32

75%

24

26

3

   81%

2

高新区

36

75%

27

 18

4

50%


辉县市

56

75%

42

20

1

36%

1

封丘县

26

75%

20

8

4

31%


卫辉市

46

75%

35

11

0

24%


卫滨区

7

75%

5

3

1

43%


新乡县

81

75%

61

35

21

43%


平原新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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