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欢迎您



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首页 > 科室工作 > 安全监督管理三科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新安委办〔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豫安委办〔2015〕8号)转发你们。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切实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政文〔2015〕7号)要求,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督查检查,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附 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1号)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防范和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对全省各地油气输送管道保护、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时间 
   自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工作任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结合“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活动,认真开展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隐患,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各类违法行为,堵塞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油气管道企业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专项检查督查,发现当前油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加快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管道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期完成今年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督查范围 
   全省境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范围内的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四、检查督查内容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贯彻落实中央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中办、国办1号文件,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管道保护、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推进依法治安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管道保护和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油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是否符合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进展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的落实和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管道周边乱挖乱建乱钻等危害管道安全的隐患整治及监控打击情况,管道日常巡查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四)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特别是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是否完备,是否具有信息远传、联合保护、信息存储和报警等功能;安全保护及监测装置是否完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 
  (五)油气管道周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地段、高后果区域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五、责任分工 
   (一)省发改委(能源局)在省政府安委会和省管道隐患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牵头组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改工作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省安监、公安、住建、国土、环保、质监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攻坚战实施方案》(豫安委〔2014〕20号)要求、责任分工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要求,做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同时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必要时开展综合督查和联合执法。 
   (二)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切实履行管道保护、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彻底检查,防止事故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隐患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严查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本单位管道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安全监管和管道主管部门。中央驻豫、省属油气管道企业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级地方政府负责本区域内油气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已经明确的本地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落实部门分工,督促指导管道保护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推动油气管道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的落实,严查油气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检查中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各地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道保护的主管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安委会安全大检查相关要求,立即制定本辖区具体的油气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范围、时间节点、阶段任务。同时,要将督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要根据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油气管道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油气管道专项检查督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发改(能源)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整改攻坚战开展情况督查检查。同时,各地要坚持做到“六结合”: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大检查活动深入具体,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消除无漏洞。 
   (三)标本兼治,完善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把检查督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油气管道保护和日常安全管理监管中,督促管道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提升管道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整改,注重防范。各地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做到“一患一策”。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要挂牌督办、严加防范、动态跟踪。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责任,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企业,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该关闭取缔的,绝不手软。 
   (六)加强调度,通畅信息。各地在检查督查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报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各有关企业每月1日和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报当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发改能源部门(管道主管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能源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每月1日和15日前将辖区内油气输油管道安全生产情况和检查整治情况报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督查工作结束后,于5月上旬将各地各单位管道保护隐患整改和检查总结报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杨栋、姬保青 
联系电话和传真:0371-87519182 69691527  
电子邮箱:hnyqgdb@163.com 

2015年2月2日 


?
版权所有:新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331号

电话:0373-3051845?? 豫ICP备11007679号-1?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270号

技术支持:中企电商